【跨】雙主修
營建工程系
應修總學分
40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進修部四技
說明
- 可選讀系別:本校各系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 取得學位之規定: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應修總學分
58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 本系原則接受全校其他各系選讀,但其資格需經本系審查資格
-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
- 本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主系專業必修科目名稱及性質相同者,經本系同意,得准予免修,但不得重覆採計學分。應另選修本系核心必選課程,以補足所差學分。
-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會議決定。


電子工程系
應修總學分
46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訂定。
- 本校其他各系學生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46學分,並經審查合格後,始授予雙主修學位。
-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應修總學分
47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 本校各系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 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外,另得修習其他本系專業選修科目,合計達四十七學分以上,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與本系雙主修學位。
-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

資訊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57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 取得學位之規定:選讀本系雙主修者,除須修畢本系畢業必修科目至少39學分外,另須修習本系之選修科目至少18學分,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與本系雙主修學位。
- 其他規定: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之。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50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 取得學位之規定: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須修習表列之科目至少50學分,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與本系雙主修學位。
- 以上規定亦適用於目前選修本系雙主修學生。
- 其他規定: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之。

風險管理與保險系
應修總學分
62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但主修系與本系之相同必修科目學分,不得兼充為本系之科目學分,若因此而學分數不足者,應由本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

金融系
應修總學分
61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進修部四技
說明
- 本校各系學生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須修畢本系所有專業必修科目,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
-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之。


財務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修畢本系開設之專業必修科目+12學分專業選修科目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 本校各系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除需修畢本系所開設之專業必修科目外,另需修習其他專業選修科目至少12學分,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
- 若必修課程重疊者,請改修系上其他專業選修課程以補足必修學分數。
-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


財務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30
適用學制:日間部碩士
說明
依本系雙主修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用英語系
應修總學分
50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 四年制應修總學分數為50學分:本系大一至大四專業必修21學分及專業選修至少29學分。
- 可選讀系別:全校其他各系。
- 先修科目:無,但須通過全民英檢測(GEPT)中級、多益成績550分(含)以上或相當於此級數之其他英檢測驗。
- 其他規定:申請學生須通過本系書審,每學期最多錄取 3 名。
- 申請本系雙主修日期:每學期課程加退選截止日前。



應用日語系
應修總學分
60
適用學制:日間部二技、日間部四技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