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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系 應修總學分 40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進修部四技
說明
  1. 可選讀系別:本校各系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2. 取得學位之規定: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應修總學分 58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本系原則接受全校其他各系選讀,但其資格需經本系審查資格
  2.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
  3. 本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主系專業必修科目名稱及性質相同者,經本系同意,得准予免修,但不得重覆採計學分。應另選修本系核心必選課程,以補足所差學分。
  4.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會議決定。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110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電子工程系 應修總學分 46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訂定。
  2. 本校其他各系學生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3.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46學分,並經審查合格後,始授予雙主修學位。
  4.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應修總學分 47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本校各系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2. 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外,另得修習其他本系專業選修科目,合計達四十七學分以上,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與本系雙主修學位。
  3.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資訊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57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取得學位之規定:選讀本系雙主修者,除須修畢本系畢業必修科目至少39學分外,另須修習本系之選修科目至少18學分,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與本系雙主修學位。
  2. 其他規定: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之。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107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50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取得學位之規定: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須修習表列之科目至少50學分,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與本系雙主修學位。
  2. 以上規定亦適用於目前選修本系雙主修學生。
  3. 其他規定: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之。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風險管理與保險系 應修總學分 62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需修畢本系專業必修科目,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但主修系與本系之相同必修科目學分,不得兼充為本系之科目學分,若因此而學分數不足者,應由本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金融系 應修總學分 61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進修部四技
說明
  1. 本校各系學生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2.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須修畢本系所有專業必修科目,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
  3.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之。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110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財務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修畢本系開設之專業必修科目+12學分專業選修科目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本校各系皆可選讀本系為雙主修。
  2. 選讀本系為雙主修者,除需修畢本系所開設之專業必修科目外,另需修習其他專業選修科目至少12學分,並經本系審查確認合格,始授予本系雙主修學位。
  3. 若必修課程重疊者,請改修系上其他專業選修課程以補足必修學分數。
  4.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111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財務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30 適用學制:日間部碩士
說明

依本系雙主修應修科目表修讀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運籌管理系 應修總學分 61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應用英語系 應修總學分 50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四年制應修總學分數為50學分:本系大一至大四專業必修21學分及專業選修至少29學分。
  2. 可選讀系別:全校其他各系。
  3. 先修科目:無,但須通過全民英檢測(GEPT)中級、多益成績550分(含)以上或相當於此級數之其他英檢測驗。
  4. 其他規定:申請學生須通過本系書審,每學期最多錄取 3 名。
  5. 申請本系雙主修日期:每學期課程加退選截止日前。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113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111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應用日語系 應修總學分 60 適用學制:日間部二技、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可選讀系別:全校其他各系。
  2. 應修總學分數:本系專業必修科目20門40學分及選修科目任選10門20學分,共60學分。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112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應用德語系 應修總學分 68 適用學制:日間部四技
說明
  1. 一~四年級所有必修科目。
  2. 其他未盡事宜,由本系系務會議決定。
114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