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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微積分、物理及化學三門學科各科成績合格。
  2. 繳交資料:輔系申請書、中文歷年成績單
  3. 應修科目表:
土木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應修科目中至少修習7門課程。
  2. 應修科目表: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
電機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8
  1. 招收名額:不限
  2. 應繳交資料
    1. 輔系申請書
    2. 在校歷年成績表(中文)。
  3. 審查方式
    1. 就所繳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2. 先修科目:微積分(一)、微積分(二)、物理(一)、物理(二)。
  4. 應修科目表:
電子工程系(電子組)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
電子工程系(電信與系統組)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
電子工程系(資訊組)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
資訊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30
  1. 招收名額:不限
  2. 申請資格
    1. 凡本校大學部四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者。
    2. 前一學年成績在班上名次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3. 應繳交資料
    1. 輔系申請書
    2. 在校歷年成績表(中文)。
  4. 審查方式
    1. 就所繳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2. 先修科目:計算機概論(3學分)、計算機程式設計(3學分)。
  5. 應修科目表:
機械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
模具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112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3. 應修科目表:
模具工程科 五專 應修總學分20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112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3. 應修科目表:
國際企業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1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
企業管理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4(日)22(進)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日間部) (進修部)
人力資源發展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1
  1. 依據本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七條規定:未修畢管理學(3學分)者,須加修此一門課程。
  2. 申請資格:歷年學業成績每科成績達60分以上,且成績名次在該班前50%。
  3. 應修科目表:
文化創意產業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4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111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3. 應修科目表:
應用英語系應外組(105~107學年度入學適用)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8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
金融資訊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9(日)28(進)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日間部) (進修部)
財政稅務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4(日)20(進)
  1. 日間部:修讀輔系須修滿本系指定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24學分。
  2. 進修部:修讀輔系須修滿本系指定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20學分。
  3. 108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4. 109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財政稅務系 二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修讀輔系須修滿本系指定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20學分。
  2. 108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3. 109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會計資訊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先修科目不計入最低輔系學分。
  2. 先修課程:經濟學、統計學、(日)會計學、(進)會計學(一)。
  3. 112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4. 應修科目表:
觀光管理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20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應修科目表:
智慧商務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39
  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2. 107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3. 108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4. 109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5. 111學年度應修科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