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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微積分、物理及化學三門學科各科成績合格。
繳交資料:輔系申請書、中文歷年成績單
應修科目表:
土木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應修科目中至少修習7門課程。
應修科目表: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
電機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8
招收名額:不限
應繳交資料
輔系申請書
在校歷年成績表(中文)。
審查方式
就所繳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先修科目:微積分(一)、微積分(二)、物理(一)、物理(二)。
應修科目表:
電子工程系
(電子組)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
電子工程系
(電信與系統組)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
電子工程系
(資訊組)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
資訊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30
招收名額:不限
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四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者。
前一學年成績在班上名次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應繳交資料
輔系申請書
在校歷年成績表(中文)。
審查方式
就所繳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先修科目:計算機概論(3學分)、計算機程式設計(3學分)。
應修科目表:
機械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
模具工程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112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應修科目表:
模具工程科
五專
應修總學分
20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112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應修科目表:
國際企業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1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
企業管理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4(日)22(進)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日間部)
(進修部)
人力資源發展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1
依據本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七條規定:未修畢管理學(3學分)者,須加修此一門課程。
申請資格:歷年學業成績每科成績達60分以上,且成績名次在該班前50%。
應修科目表:
文化創意產業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4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111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應修科目表:
應用英語系應外組
(105~107學年度入學適用)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8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
金融資訊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9(日)28(進)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日間部)
(進修部)
財政稅務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4(日)20(進)
日間部:修讀輔系須修滿本系指定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24學分。
進修部:修讀輔系須修滿本系指定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20學分。
108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109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財政稅務系
二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修讀輔系須修滿本系指定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20學分。
108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109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會計資訊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先修科目不計入最低輔系學分。
先修課程:經濟學、統計學、(日)會計學、(進)會計學(一)。
112學年度起應修科目表:
應修科目表:
觀光管理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20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應修科目表:
智慧商務系
四年制
應修總學分
39
依據本系輔系應修科目表修讀。
107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108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109學年度應修科目表:
111學年度應修科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