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專科部、大學部修讀跨領域學習之應屆畢業生,辦理跨領域學習之畢業審查作業,請查照。
一、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學生修讀輔科(系、所、學位學程)辦法及學生修讀第二專長實施要點辦理。
二、修讀跨領域學習學生,應於修畢雙主修、輔科(系)或第二專長時,列印審查表送至相關單位,辦理跨領域學習之修畢審查作業。
三、申請修畢審查程序:
- 修畢雙主修、輔科(系):填妥「輔系、雙主修畢業資格審查表」後,送至學生本系辦理審查(下載路徑:學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表單下載/註冊組/修業)。
- 修畢第二專長:填妥「修畢第二專長學分審查表」後,送至第二專長規劃單位辦理審查(下載路徑:學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表單下載/註冊組/修業)。
四、如尚未修畢跨領域學習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數,則需擇一以下程序辦理:
- 欲留校繼續修讀跨領域學習科目及學分數者:填妥「延長修業申請書」後,簽名並送至系所辦公室辦理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下載路徑:學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表單下載/註冊組/學籍)。
- 欲於當學期放棄跨領域學習,以主修科系學位畢業者:需申請「放棄修讀」前所申請修讀之跨領域學習項目,採網路申請,登入本校雙主修/輔系/第二專長申請(放棄)系統(路徑:學校首頁/在學學生/學位申請/雙主修、輔系、第二專長系統)。
五、修畢雙主修、輔系及第二專長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經審查符合者,其學位證書、學位證明書、歷年成績單等學籍紀錄,均加註雙主修、輔系及第二專長之名稱。
六、檢附【跨領域學習應屆畢業生懶人包】,敬請參閱。如仍有相關問題,可洽教務處或各校區綜合業務處:
建工校區:51103、51105、51108、51110~51113
燕巢校區:18502、18503
第一校區:53103、53104、53105、53107
楠梓校區:52103、52104、52108
旗津校區:25022、25023
教務處註冊組: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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