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通知】-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研究生學分費減繳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本校「113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規定辦理,113學年度
先修生身分或曾經修讀本校研究所學
二、研究生學分費減繳申請時間:114年2月6日(四)至114年2
三、本校研究所學分費減繳申請作業為紙本申請,請學生自行填寫「
四、聯絡人資訊: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31111。
各校區教務處駐點人員(原綜合業務處)分機如下:
- 建工校區教學綜合組:51103、51105、51108、51
110、51112、51113。 - 燕巢校區綜合行政組:18502-18503。
- 第一校區教學綜合組:53103-53105、53107。
- 楠梓校區教學綜合組:52103-52104、52108。
- 旗津校區綜合行政組:25022-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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