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113-1學期日間部、進修部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暨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請查照。
一、辦理離校手續:
(一)登入畢業生離校作業系統(帳號、密碼同校務系統)申請離校並確認基本資料與電子信箱是否正確:
對象 |
時間 |
說明 |
專科部 |
即日起 |
1.為正確核發數位學位證書,請務必檢查基本資料與Email電子信箱是否正確。 2.如Email資料有誤,請先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錄/個人通訊資料維護,修正後再至離校系統點選「確認資料」。 3.檢附畢業生離校作業系統操作說明,如附件1。 ※如未於確認基本資料與電子信箱,則本校逕以校務系統登載之電子信箱寄發數位學位證書。 |
(二)查詢離校審核結果:
對象 |
時間 |
說明 |
專科部 |
114年 |
1.離校系統審核單位: 2.符合各項畢業條件,且審核單位均顯示通過(Pass),由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核發學位證書 3.若任一審核單位顯示不通過,請逕洽該審核單位確認(查詢畫面會顯示承辦人分機)。 |
研究所 |
依個人學位考試時間辦理 【重要】 |
1.離校系統審核單位: 2.論文繳交: 3.符合各項畢業條件,且審核單位均顯示通過(Pass),由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核發學位證書 4.若任一審核單位顯示不通過,請逕洽該審核單位確認(查詢畫面會顯示承辦人分機)。 |
(三)其它配合事項:如畢業生流向調查(https://stu-nkust.t-mesh.net/)、辦理退宿、歸還實驗器材、歸還圖書館圖書、繳納違停罰款、滯納金等,請逕洽各處室權管單位,不經畢業生離校作業系統辦理。
二、紙本學位證書領取時間及注意事項如下:
時間 |
辦理事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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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領取時間 |
1.專科及大學部:離校作業經各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後,於上班時間內逕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 2.研究生:離校作業經各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後,於114年2月14日(五)前完成離校手續,於上班時間內逕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逾期未完成離校手續者,次學期仍應繼續註冊。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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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地點 |
畢業生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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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方式 |
本人親領 |
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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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郵寄 ※僅寄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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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妥以下資料,親送或郵寄至綜合業務處辦理: (2)B4回郵信封(貼足107元郵資並填妥收件人、收件地址) (3)填寫雙掛號回執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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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代領 |
受託人攜帶以下資料,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 (1)委託書(點選下載) |
三、數位學位證書核發時間:畢業生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的5個工作天內Email寄發數位學位證書,若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5個工作天仍未收到數位學位證書,請於1個月內聯絡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檢附數位學位證書領取須知如附件2。
四、畢業離校後,畢業生學生證無記名式電子票卡身分,一卡通學生證無須繳回,僅剩捷運一卡通功能,如遺失亦無法再補發,敬請妥適使用。日後如因使用而衍生相關權益問題,後果請自行負責。
五、檢附畢業離校懶人包如附件3,敬請參閱。如仍有相關問題,可洽教務處或各校區綜合業務處:
建工校區:51103、51105、51108、51110~51113
燕巢校區:18502、18503
第一校區:53103、53104、53105、53107
楠梓校區:52103、52104、52108
旗津校區:25022、25023
教務處註冊組: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