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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113-1學期日間部、進修部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暨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請查照。

一、辦理離校手續:

(一)登入畢業生離校作業系統(帳號、密碼同校務系統)申請離校並確認基本資料與電子信箱是否正確:

對象

時間

說明

專科部
大學部
研究所

即日起

1.為正確核發數位學位證書,請務必檢查基本資料與Email電子信箱是否正確。

2.Email資料有誤,請先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錄/個人通訊資料維護,修正後再至離校系統點選「確認資料」。

3.檢附畢業生離校作業系統操作說明,如附件1

※如未於確認基本資料與電子信箱,則本校逕以校務系統登載之電子信箱寄發數位學位證書。

(二)查詢離校審核結果:

對象

時間

說明

專科部
大學部

114
26
()

1.離校系統審核單位:
(1)本國生:所屬系所、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
(2)境外生:所屬系所、國際處、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

2.符合各項畢業條件,且審核單位均顯示通過(Pass),由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核發學位證書

3.若任一審核單位顯示不通過,請逕洽該審核單位確認(查詢畫面會顯示承辦人分機)

研究所

依個人學位考試時間辦理

【重要】
114
214()
113-1
研究生畢業
離校手續
截止日

1.離校系統審核單位:
(1)
本國生:所屬系所、圖書館、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
(2)
境外生:所屬系所、圖書館、國際處、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

2.論文繳交:
(1)
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規定,學位論文須附有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協議書(點選下載),並裝訂於考試委員簽名之審定書後。
(2)至本校圖書館完成學位論文系統檔案上傳及授權、繳交論文2本,辦理流程請參考圖書館公告說明:https://cloud.ncl.edu.tw/nkust/

3.符合各項畢業條件,且審核單位均顯示通過(Pass),由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核發學位證書

4.若任一審核單位顯示不通過,請逕洽該審核單位確認(查詢畫面會顯示承辦人分機)

(三)其它配合事項:如畢業生流向調查(https://stu-nkust.t-mesh.net/)、辦理退宿、歸還實驗器材、歸還圖書館圖書、繳納違停罰款、滯納金等,請逕洽各處室權管單位,不經畢業生離校作業系統辦理。

二、紙本學位證書領取時間及注意事項如下:

時間

辦理事項

說明

114
26
()

領取時間

1.專科及大學部:離校作業經各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後,於上班時間內逕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

2.研究生:離校作業經各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後,於114214()前完成離校手續,於上班時間內逕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逾期未完成離校手續者,次學期仍應繼續註冊。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7:00止。
(週六、日及例假日恕不受理)

領取地點

畢業生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

領取方式

本人親領

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

郵寄

僅寄國內

備妥以下資料,親送或郵寄至綜合業務處辦理:

(1)學位證書郵寄同意書(點此下載)

(2)B4回郵信封(貼足107郵資並填妥收件人、收件地址)

(3)填寫雙掛號回執聯

他人代領

受託人攜帶以下資料,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

(1)委託書(點選下載)
(2)委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3)受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數位學位證書核發時間:畢業生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的5個工作天內Email寄發數位學位證書,若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5個工作天仍未收到數位學位證書,請於1個月內聯絡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檢附數位學位證書領取須知如附件2

四、畢業離校後,畢業生學生證無記名式電子票卡身分,一卡通學生證無須繳回,僅剩捷運一卡通功能,如遺失亦無法再補發,敬請妥適使用。日後如因使用而衍生相關權益問題,後果請自行負責。

五、檢附畢業離校懶人包如附件3,敬請參閱。如仍有相關問題,可洽教務處或各校區綜合業務處:

建工校區:5110351105511085111051113

燕巢校區:1850218503

第一校區:53103531045310553107

楠梓校區:521035210452108

旗津校區:2502225023

教務處註冊組: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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