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有關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相關事宜,詳如說明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全校教職員工、學術一級單位公務信箱(學院、創創)、
副 本: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日 期:民國 113 年 9 月 2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服 字第 1130000091 號
附 件: 10-附件10_課程授課課表 11-附件11_協同教學成果報告書 12-附件12_滿意度問卷調查表-學生 13-附件13_滿意度問卷調查表-授課教師 1-附件1_本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1220 2-附件2_協同教學課程資料及應聘履歷表11302起適用 3-附件3_表3-7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明細表填表說明 4-附件4_業界專家擬任具結書暨書面聲明11308起適用 5-附件5_113-1各學院班級數暨補助額度彙整表 6-附件6_聘任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契約書 7-附件7_蓋用校印申請單113-1 8-附件8_113-1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流程圖 9-附件9_收據
主 旨:【公告事項】--
說 明:
一、依據本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如附件1)辦理
二、申請教師如使用其他計畫經費補助,非屬向教服組申請補助之業
三、考量校園教學場域安全,
四、113-1學期業師協同教學申請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原則
(一)每學院開放申請補助額度彙整表詳如附件5,
(二)每門協同教學課程補助上限總額(含補充保費)至多新臺幣2
(三)遴聘業界專家程序請依前開要點第六點辦理,其送審表件提送
(四)補助經費由各院系自行動支核銷,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1.業師鐘點費、交通費:屬印領清冊請購,線上簽核流程請選「6
2.其他經費(材料費、印刷費…等):屬「十萬元(含)以下一次
(五)為配合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核銷期程,協同教學課程業師上課日
(六)每一學期業師協同教學經費得視當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實際核定
五、請於113年9月27日(五)下午5時前將以下文件送達教務
(一)請欲申請協同教學課程之教師填寫「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資
(二)會議通過後請於9月27日(五)前檢附以下文件交換至教務
1.附件2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資料及應聘履歷表」(敬請使
2.附件4之「業界專家擬任具結書暨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
3.審查通過會議紀錄正本1份(應含課程名稱及專家姓名)。
(申請案經系務或院務會議審查,
4業師資格相關佐證文件1份(如在職證明、名片等)。
5.用印完成之「聘任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契約書」1式2份(如附件
(三)可參考附件「113-1業師協同教學申請流程圖」(如附件
六、經費核銷補助項目:
(一)業師鐘點費:依規定鐘點費上限為每小時2,000元 【請檢附收據(如附件9)及課程授課課表(如附件10)核銷】,
(二)業師交通費:核實報支(檢附收據如搭乘飛機及高鐵請檢附票
(三)其他經費項目:僅限補助與協同教學課堂活動相關之印刷費、
(四)材料費:僅補助協同教學課堂上使用之「消耗性器材」及「
(五)依據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第四點辦理,「各系所基
(六)高教深耕經費核銷注意事項:敬請依核銷項目選擇「清冊類別
七、協同教學本校授課專任教師應配合事項:
(一)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之課程,
(二)業界專家進行協同教學授課,應與授課教師共同規劃課程,
(三)業界專家與教師進行協同教學授課,須有相對應實務性教材(
(四)每位業師最後一次授課結束時,開課教師應對學生進行「滿意
教學服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