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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2學年度日間部與進修部【暑修正式開班課程】、【暑修第二階段選課】及【暑修補足差額開班】通知

主 旨:本校112學年度日間部與進修部【暑修正式開班課程】、【暑修第二階段選課】及【暑修補足差額開班】通知,請查照。

說 明:

一、112學年度暑修正式開班課程表詳如附件1。

二、暑修第一階段因繳費人數不足倒班課程表詳如附件2,有關課程因倒班而產生溢繳之費用,將併同第二階段選課日期截止後,進行結算最終暑修選課學分費,屆時將以溢繳者退費差額者補繳費方式進行補(退)費作業,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退費作業流程。

三、暑修第二階段網路選課說明如下

(一)選課日期:1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7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

(二)課程採即時加選,請自行至選課系統選課,第一階段已繳費且開班成功之課程不得退選。

(三)選課系統僅開放附件1正式開班課程選課,其他課程不開放選課。

(四)本次期間併同開放線上申請補選(補救)及跨學制/跨部選課。

(五)繳(收)費說明:

1、繳費日期:113年7月5日(星期五)至7月8日(星期一)。

2、繳費方式:請選課學生自行至校務系統列印繳費單,以超商繳費、ATM轉帳或臺企銀各分行繳納。

3、暑期課程收費標準依學生入學學年度之學雜費收費標準(如附件3)繳納學分費,如學分數與上課時數不同者,以較高者計算。

4、暑修繳納費用後,除有休、退學或選課人數不足或課程停開之事由,經專案簽奉校長核准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退選。

5、經查驗繳費紀錄未於繳費時間內繳費者,以退選處理。

四、暑修補差額開班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113年6月17日(星期一)至7月1日(星期一) 下午5時前,請開課單位於期限內送達教務處(逾時不候)。

(二)暑修補足差額開班由有開課需求之學生進行啟動申請程序,申請案需有1位學生擔任主要聯絡人,填妥申請表件後依行政程序送案,開課單位受理案件後,有關授課教師、授課方式及是否開設課程由開課單位安排,請主要聯絡人務必自行追蹤案件准駁情形。補足差額開班申請表如附件4。

(三)暑修補差額開班繳費說明:

1、暑修補差額開班繳費時間為113年7月5日(星期五)零時起至當日中午12時截止,需請各申請案聯絡人於當日中午12時前提供參與課程全體學生繳費收據事宜,故申請表請務必註明開班申請聯絡人資訊,俾利後續確認繳費完成情形始得開班。

2、繳費方式:請同學自行至校務系統列印繳費單,以超商繳費、ATM轉帳或臺企銀各分行繳納。

3、有關補差額開班課程之開設屬性,須滿足達16人之開班經費始得成班,因缺員繳費而無法開班者,整班以退選處理。為避免倒班,請盡速於上午時段繳交完畢並保留收據俾利查驗,預計下午開始催繳。

五、檢附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理要點(如附件5)供參。

 

 

教務處課務組 敬啟

課務組承辦人:

建工校區分機:31125

燕巢校區分機:31121

第一校區分機:31123

楠梓校區分機:31126

旗津校區分機: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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