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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教育課程專班」補助經費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要點(以下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 計畫徵件須知,摘要如下:
(一) 本案所稱第二外語,指英文以外之外國語種。
(二) 申請資格:
1、 設有第二外語系、所。但高級中等學校所在之直轄市、縣(市)無設有第二外語系、所之大學,經本署核准者,不在此限。
2、 設有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並訂定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計畫(包括課程規劃、執行、管控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 計畫期程: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
(四) 補助方式:
1、 補助金額:每班每學年最高為新臺幣18萬元。
2、 補助之項目為教師鐘點費、工作費、出席費、交通費、教材費、印刷費、場地費及雜支。
3、 學生通過語言檢測後,本署另補助語言檢測報名費全額,該金額不列入第一項補助金額。
三、 校內作業期程:
(一) 請有意提出計畫之教師或系所,請於1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e-mail回覆本校承辦人申請意願(電子信箱: yc0411@nkust.edu.tw ),以便統計申請案件數。
(二) 113年5月17日(三)中午12時前,申請資料核章後繳交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以利彙整用印等行政作業,所需資料明細如下:
1. 計畫申請書(含核章之經費概算表)。
2. 計畫書電子檔請E-mail至承辦人信箱:yc0411@nkust.edu.tw。
(三) 113年5月29日(三)下午5時前,本處送交完成用印之文件予申提單位,由申提單位於截止日期(5月31日星期五) 前自行郵寄至計畫徵件單位。
四、 另有關「111學年度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專班學生通過語言檢測報名費申請表」,擬請有意且符合申請條件之系所,於113年5月17日12時前繳交申請資料至本處。
五、 聯絡窗口:國立臺南高商「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推動計畫」專案助理王小姐及張小姐;電話:06-2617123分機573、576;信箱:balladachshund@go.edu.tw、liliana0819@go.edu.tw。

教務處 教學服務組 敬啟
承辦人:王怡晴(分機31151,信箱:yc0411@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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