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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通知】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事宜,請查照。

明:

  • 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111-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相關事項如下說明:
  • 申請時間:

1111121()上午8時起至122()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 申請方式:

網路申請(路徑:https://apply.nkust.edu.tw/TransferUnit)。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資料上傳,請提早申請,請參考附件1轉系系統操作說明。

()申請資格:

  • 日間部、進修部:四技二、三年級學生。
  • 專科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學生。
  • 日間部碩士生。
  • 四技一年級下學期、二技三年級下學期、五專一年級下學期始得申請轉系;日間部、進修部不得互轉。
  • 請務必詳閱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及各系(所、科、學位學程)轉出規定、轉入審查標準(附件2-12-2)與招收名額(附件3-13-2),或參閱教務處轉科(//學位學程)專區,如有轉出規定或轉入審查標準疑問,請洽詢各系(所、科、學位學程)
  • 111學年度日間部四技新設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進修部四技新設觀光管理系及造船及海洋工程系,轉系審查標準如附件4

 ()注意事項:

  • 學生申請轉系至多以三系為限,如申請二系以上轉入者,請分別於系統提交申請書。如經二系以上同意轉入,以學生志願序為優先。
  • 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如辦理筆()試,由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另行通知學生,請按時前往應試。
  •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經核准公告後,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已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次者,亦不得再次申請,請同學務必審慎思考!

()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1. 申請轉系後該學期辦理休學,撤銷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2. 應屆畢業生、延修生、休學生。

3. 已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次者。

4. 不同學制學生。

5. 學士後學位學程學生。

6. 陸生轉系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7. 大學部及專科部各班在學學生不足二十五人不得轉出,博士班學生不得轉出,碩士班不足十人不得轉出。檢附本(111-1)學期在學人數(附件5-15-2)

8. 招生簡章規定入學後不可轉系者,從其規定。

9. 其他有特別規定者。

()另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審查同意學生名單由教務處彙整公告,預計112117()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 轉系核准注意事項:
    1.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經核准不得再轉回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
    2. 學生須修滿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方得畢業。

 

註冊組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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