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通知】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事宜,請查照。
說 明:
- 依據本校「學則」、「附設專科部學則」及「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辦理。
- 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111-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相關事項如下說明:
- 申請時間:
111年11月21日(一)上午8時起至12月2日(五)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 申請方式:
網路申請(路徑:https://apply.nkust.edu.tw/TransferUnit)。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資料上傳,請提早申請,請參考附件1轉系系統操作說明。
(三)申請資格:
- 日間部、進修部:四技二、三年級學生。
- 專科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學生。
- 日間部碩士生。
- 四技一年級下學期、二技三年級下學期、五專一年級下學期始得申請轉系;日間部、進修部不得互轉。
- 請務必詳閱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及各系(所、科、學位學程)轉出規定、轉入審查標準(附件2-1、2-2)與招收名額(附件3-1、3-2),或參閱教務處轉科(系/所/學位學程)專區,如有轉出規定或轉入審查標準疑問,請洽詢各系(所、科、學位學程)。
- 111學年度日間部四技新設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進修部四技新設觀光管理系及造船及海洋工程系,轉系審查標準如附件4。
(四)注意事項:
- 學生申請轉系至多以三系為限,如申請二系以上轉入者,請分別於系統提交申請書。如經二系以上同意轉入,以學生志願序為優先。
- 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如辦理筆(面)試,由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另行通知學生,請按時前往應試。
-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經核准公告後,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已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次者,亦不得再次申請,請同學務必審慎思考!
(五)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1. 申請轉系後該學期辦理休學,撤銷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2. 應屆畢業生、延修生、休學生。
3. 已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次者。
4. 不同學制學生。
5. 學士後學位學程學生。
6. 陸生轉系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7. 大學部及專科部各班在學學生不足二十五人不得轉出,博士班學生不得轉出,碩士班不足十人不得轉出。檢附本(111-1)學期在學人數(附件5-1、5-2)。
8. 招生簡章規定入學後不可轉系者,從其規定。
9. 其他有特別規定者。
(六)另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審查同意學生名單由教務處彙整公告,預計112年1月17日(二)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 轉系核准注意事項:
-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經核准不得再轉回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
- 學生須修滿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方得畢業。
註冊組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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