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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課程加退選、補救補選重要通知,請查照。

  • 依教務處課務組1091216日公告(高科大教課字第1090000014)日間部課程初選、加退選重要通知辦理,加退選、補救補選相關期程如下表

選課階段

選課系統開放時間

適用對象

加退選(網路選課:採即時選課,採搶名額方式,達到開班人數上限為止)

110年2月22日(一)12:30

3月3日(三)17:00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

110年2月23日(二)12:30

3月3日(三)17:00

大四、專五、延修生

110年2月24日(三)12:30

3月3日(三)17:00

大三、專四

110年2月25日(四)12:30

3月3日(三)17:00

大二、專三、專二

110年2月26日(五)12:30

3月3日(三)17:00

大一、專一

加退選

紙本選課(至教務處網頁"課務組"表單下載"選課欄,列印申請書)

110年2月22日(一)至

3月3日(三)

每天8:30起至17:00止

限下列情形以紙本方式辦理加退選:

1.日間部學生選讀進修部課程

2.五專與大學部互選

3.申請必修課程延後修習(本班必修課程無法於電腦線上退選,僅能以書面申請退選)

4.校際選課

補救補選

(人工選課)

110.3.5()

13:0017:00

110.3.8()

08:3017:00

110.3.9 ()

08:3017:00

日間部學生

學生於加退選截止後,僅下列情形得依教務處公告時間填具「補選(補救)課程申請單」,經任課教師及開課系()主管同意後至系所中心辦理,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所選課程未達開課人數不開班者。

()大學部學生未達最低應修學分數或超過修課學分上限者。

()應屆畢業生未選上畢業應修課程。

()已選之課程,經系所審查不同意修習者,可以辦理退選。

()其他特殊情況,經任課教師及開課系()主管同意者。

前述第()()款「加選」課程者,以未額滿課程為限。惟經任課老師及系主任同意更換大教室,得以更換後教室容納人數受理申請。

  • 加退選、補救補選等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附檔。
  • 重要法規提醒選課準則第十七條:「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選課結果,如有錯誤應向各系所申請更正與重新上網確認。逾期未上網確認選課結果者,以教務系統之電腦紀錄為其選課結果」。
  • 重要法規提醒學則第十七條:「學生所修習之科目,其上課時間不得衝堂,並以課表所載時間為準。一經發現,其衝堂之科目全部註銷,學生不得異議重讀已修習及格或已核准抵免名稱相同之科目,該科目之修成績得予登錄,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
  • 重要法規提醒學則第四十條第二點:「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休學:已註冊學生於加退選截止日內仍未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不足者
  • 為避免選課期間壅塞異常,選課期間僅開放個人課表及課程清單查詢,暫時關閉初選分發結果查詢。
  • 為優化同學及時選課,加退選時新增【以當期課號加選】功能,若同學已查好當期課號(4碼),可直接使用此功能進行快速選課,詳見學生選課操作說明P.11。
  • 系統擋修已修習及格科目,欲重覆修讀者請於補救補選階段辦理。

教務處課務組  敬啟

各校區選課洽詢窗口: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1102~5110351105~51107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18502~1850418508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2102~521045210952204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25021~25023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分機5310353105~53107

課務組承辦人:分機31125

       選課系統登錄帳號密碼同校務系統,若有問題窗口請洽:

電算中心分機1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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