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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敬請教師於110年1月25日(星期一)前完成輸入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授課大綱,俾利學生選課參考,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全校教師(專任、專案)、全校兼任教師、學術一級單位公務信箱(學院、創創)、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系所)

副 本: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日 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服 字第 1090000008 號

附 件:

 

主 旨:公告事項--敬請教師於110年1月25日(星期一)前完成輸入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授課大綱,俾利學生選課參考,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授課大綱編修管理要點(附件一)辦理。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開課作業已完成,敬請授課教師即日起至110年1月25日(星期一)前【學生網路初選第一天】完成授課大綱編修,系統操作路徑簡述如下(詳見附件二-授課大綱操作手冊):

(一)本校首頁/校務系統/登入(帳號:教職員編號,密碼:預設為身分證或居留證後4碼)/教務登錄作業/【教師】課程大綱輸入系統/進入授課大綱輸入作業/點選109學年度第2學期/點擊課程科目名稱進入編修。

(二)沿用往年開設課程之授課大綱者:進入授課大綱輸入作業,選擇欲複製之學年度學期後,於該課程右方點選「複製到」即可進入複製頁面,並在「您要複製到學年學期」選擇「109學年度第2學期」,按下確定。

(三)提醒教師每隔3-5分鐘存檔一次,避免資料遺失;課綱編修完成後請務必記得存檔

(四)所有開設課程請依照格式編修授課大綱,每門課程皆須上傳至技專校院課程資源網,因此授課大綱請務必填列教學目標」、「教學綱要」、「教學進度」及「成績評定欄位;惟無固定於每週排定上課時間之課程(例如:論文、實務專題、職場實習等),僅需輸入該課程之「教學目標」及「教學綱要」。

(五)授課大綱「成績評定」欄位請詳列評分標準,並據以評量學生成績;教科書」若為自編教材者務必勾選

(六)「準時完成授課大綱填寫」為教師評鑑基本項目,敬請教師務必於規定時程內輸入完成,以免影響學生選課權益及評鑑要項。

三、敬請學院、中心及系所協助提醒專、兼任教師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授課大綱填寫作業,系統尚未登錄授課教師之課程或有教師尚未取得校務系統帳號密碼者,請填妥附件三-授課大綱空白表格,回傳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承辦人信箱catp312@nkust.edu.tw (許瑋玟,分機31154) 以利填報。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許瑋玟 (分機 3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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