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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在學生持學生證搭乘交通工具(台灣高鐵)使用說明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本校全體學生
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
文號:高科大教務註字第10700059號
主旨:有關本校在學生持學生證搭乘交通工具(台灣高鐵)使用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本校於107年2月1日起,由三校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自107學年度起全面換發合校後新校名之學生證,並經107年3月7日(106學年度)第3次行政主管業務會議通過免貼註冊章。
二、 107年9月25日函文高鐵公司(高科大教字第1072502811號)自107學年度(107年8月1日)起,本校學生證免貼註冊章,該公司網站已公告本校「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為免貼註冊章學校。
三、 同學如持學生證搭乘台灣高鐵遇查票時,須出示學生證(正本)並告知及提醒站務人員,本校學生證免貼註冊章且相關訊息已公告於該公司網頁中(首頁/優惠活動/購票優惠/大學生優惠之注意事項)。
四、 有關台灣高鐵公司大學生優惠搭乘之注意事項(如附件檔案),參考網址如下:
http://www.thsrc.com.tw/tw/Article/ArticleContent/530e869c-479d-441a-a4b4-61a8166827e9


教務處註冊組(楠梓校區) 敬啟
聯絡人:陳始麗 分機:2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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