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通知】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主 旨: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附件1)辦理。
二、115-1學期業師協同教學申請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原則如下:
(一)各學院補助額度分配
各學院補助額度彙整表(附件2),請各院就總分配額度統籌分配予所屬系/所/科/學程使用,
並於115年9月30日(三)下午5時前回覆各系所分配之額度至信箱: cdoffice06@nkust.edu.tw。
(二)申請期限
- 申請截止時間:115年9月30日(三)下午5時。
- 補件截止時間:115年10月14日(三)下午5時。
- 請於期限前將資料送達教務處教學服務組(第一校區),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程序
遴聘業界專家程序請依前開要點第六點辦理,其送審表件提送系務或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與業界專家簽訂契約書,並將申請應繳資料送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四)申請應繳資料
- 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資料及應聘履歷表(附件3,請使用115年7月最新版)。
- 業師資格佐證文件1份(如在職證明、名片等)。
- 系務或院務會議紀錄正本1份(提案說明須明列課程名稱、業師姓名、聘用資格,並加蓋單位戳章)。
- 用印完成之聘任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契約書1式2份(附件4,教務處留存1份,業師自留1份),並檢附用印申請單1份供參(附件5,請由各學院院長決行)。
- 業界專家擬任具結書暨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附件6)。
(五)補助經費說明
補助經費由執行單位/教師自行動支核銷,補助項目如下:
每門協同教學課程補助上限總額(含補充保費)至多新臺幣1.6萬元。
- 業師鐘點費
(1) 每小時新台幣900元至2,000元。
(2) 業師授課以不超過全學期三分之一週數為限。
- 業師交通費
(1) 捷運、火車、高鐵等核實報支(非授課當日搭乘需檢附票根核銷)。
(2) 自駕車資,請附上Google地圖(以最近里程計算)。
(3) 計程車不可核銷。
- 其他經費(材料費、印刷費…等)
(1) 其他經費項目不得超過申請每門課程補助上限總額(1.6萬元)的百分之二十。
(2) 購買物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請開立本校統編:76014406。
(3) 材料費係指協同教學課堂上使用之「消耗性器材」及「元件/原物料」,電子用品非屬文具費,例如:USB、延長線、滑鼠、耳機、麥克風、硬碟、充電線、電池等,不予補助。
三、經費核銷期限
每一學期業師協同教學經費得視當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實際核定經費編列調整,為配合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核銷期程:
(一) 協同教學課程業師授課最晚請排定於115年11月20日(五)前到校授課。
(二) 相關經費請於115年11月30日(一)前完成核銷,逾期未核銷經費將收回統籌運用。
(三) 核銷請檢附鐘點費(交通費)領據及課程授課課表(附件7)。
四、成果繳交
(一) 業界專家與教師進行協同教學授課,須有相對應實務性教材(具)之產出,並將教材上傳至教學平臺供修課學生參考。
(二) 課程結束二週內繳交「協同教學成果報告書」至信箱: cdoffice06@nkust.edu.tw(附件8,請使用115年7月最新版)。
(三) 每位業師最後一次授課結束時,開課教師應對學生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表(附件9);授課教師應針對協同教學課程進行滿意度問卷(Google表單)。
五、如使用其他計畫經費補助,非屬向教服組申請補助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敬請依前開要點辦理填覆課程資料表(附件3),俾利日後填報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並至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辦理不適任人員查詢作業。
六、檢附協同課程申請及經費補助核銷注意事項,如附件10。相關附件下載網址: https://reurl.cc/jV1L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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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截止時間 |
繳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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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料繳交(紙本) |
115年09月30日(三)17:00前 |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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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額度分配回覆(各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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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件資料繳交 |
115年10月14日(三)17:00前 |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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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授課 |
115年11月20日(五)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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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核銷 |
115年11月30日(一)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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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報告書(電子檔) |
授課結束後2週內繳交 |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或來信洽詢,本案各校區承辦人如下:
建工校區:林小姐(分機31151)
燕巢校區:伍小姐(分機31154)
楠梓/旗津校區:伍小姐(分機31154)
第一校區:洪小姐(分機31159)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伍辰樺 敬啟(分機31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