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核准修讀碩士學位課程先修學生(碩甄)名單,共計45名。
依 據:本校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辦理。
一、已甄試本校研究所碩士班,經公告錄取,並辦妥報到手續之大學部四年級學生,得於四年級第二學期開學一週內提出申請,經系所主管同意後,依規定修習碩士班課程。
二、先修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於本校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其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可申請抵免,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但碩士班課程如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三、114學年度第2學期核定修讀碩士先修生(碩甄)名單,共計45人,如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