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核准名單。
主 旨:公告事項--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核准名單。
說 明:
二、114-2 學期日間部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核准名單計47名(如附件1);進修部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核准名單計2 名(如附件2)。
三、經核准114-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之學生,重要事項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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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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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l 轉系後,原編學號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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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繳費單 |
l 請確認114-2 學期註冊繳費單是否為「轉入系所」,如為「原系所」,洽財務處出納組:建工/燕巢校區分機12103(日間部)、分機12624(進修部);楠梓/旗津校區分機1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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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
l 請於114-2 學期選課期間,自行確認所選課程是否符合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之課程結構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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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異動 |
l 原轉出系所之課程,將於115年1月8日統一完成退選,請同學留意系統更新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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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抵免申請 |
l 依據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第七點第一款規定,請於轉系後之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開學前二週起至開學後一週內提出申請,辦理以一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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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雙主修、第二專長 |
l 如轉系前已修讀轉入系為「雙主修」、「輔系」或「第二專長」者,經核定轉系後,請於轉系結果公告後,申請放棄原雙主修、輔系或第二專長資格。 |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經申請轉系後該學期辦理休學,撤銷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二)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經核准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
(三)學生須修滿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方得畢業。
(四)降級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者,其在兩系科重複修習之年限,不列入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並以轉入年級收取學雜費。
五、如有其他轉系(所、科、學位學程)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詢問:07-6011000轉31115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