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規定辦理。
二、學分抵免申請時間:115年8月24日(一) ~ 115年9月11日(五),請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辦理一次為限)。
三、學生申請學分抵免流程,如附件1。注意事項如下:
四、學分抵免一律採線上申請,除非抵免科目有下列情形者,得採紙本申請辦理。
紙本表單路徑:學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表單下載/學習輔導組/ 抵免下載申請表。
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送審核單位審核完成後,送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辦理。
五、審核單位:若有關辦理學分抵免相關疑義,請洽各審核單位詢問。
|
課程 |
審核單位 |
|
科系所專業必修、專業選修課程 |
所屬科系所 |
|
國語文、應用文課程 |
基礎教育中心 |
|
核心及博雅通識課程 |
博雅教育中心 |
|
外語課程 |
外語教育中心 |
|
體育課程 |
體育室 |
|
軍訓、全民國防教育課程 |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六、學分抵免分三類:
七、以下事項請注意,避免被退件造成時間延宕、影響後續課程加退選等問題:
八、聯絡人資訊:
※綜合業務處:
建工校區教學綜合組分機:51103、51105、51108、51110~51113。
燕巢校區綜合行政組分機:18502、18503。
第一校區教學綜合組分機:53102~53105、53107。
楠梓校區教學綜合組分機:52103、52104、52108。
旗津校區綜合行政組分機:25022、25023。
※教務處學習輔導組: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