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民國 111 年 4 月 13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10000088 號
附 件: 1-附件1-轉系系統操作說明v2_學生端 2-附件2-111-1學期-日間部轉系審查標準表(五校區) 3-附件2-111-1學期-進修部轉系審查標準表(五校區) 4-附件3-110-2學期-日間部班級在學人數表 5-附件3-110-2學期-進修部班級在學人數表
主 旨:【公告事項】--公告本校日間部、進修部學生申請111學年度第1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則」及「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辦理。
二、本(110-2)學期日間部、進修部學生申請111-1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 申請時間:111年5月2日(一)上午8時起至5月13日(五)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申請方式:網路申請(路徑:https://apply.nkust.edu.tw/TransferUnit),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資料上傳,請提早申請,參考附件1學生操作說明手冊。
(三) 注意事項:
(四)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五) 另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 轉系核准名單,統一由教務處彙整陳核後公告,公告時間:預計111年7月6日(三)。
三、轉系核准注意事項:
(一)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經核准公告後辦理休學,撤銷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資格。
(二)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經核准公告後,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
(三) 學生須修滿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方得畢業。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