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文者: 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學術一級單位公務信箱(學院)、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系所)
副 本:教務處註冊組
日 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8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40000206 號
附 件: 1-【附件1】轉系系統操作說明-學生端v4.11303 2-【附件2-1】114-2學期日間部轉系名額 3-【附件2-2】114-2學期進修部轉系名額
主 旨:【申請通知】--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 (所、科、學位學程)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則」、「附設專科部學則」及「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辦理。
二、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114-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相關事項如下說明:
(一) 申請時間:114年11月17日(一)上午8時起至114年11月28日(五)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申請方式:網路申請(路徑:https://apply2.nkust.edu.tw/TransferUnit )。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資料上傳,請提早申請,請參考【附件1】轉系系統操作說明。
(三) 申請資格:
請同學務必詳閱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及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各入學年度轉出規定、轉入審查標準【請參閱教務處轉科(系/所/學位學程)專區查詢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2501.php?Lang=zh-tw】,如有轉出規定或轉入審查標準疑問,請洽詢各系(所、科、學位學程)。檢附114-1學期轉系名額表如【附件2-1】及【附件2-2】。
(四) 注意事項:
(五) 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不得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六) 另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轉系(所、科、學位學程)審查同意學生名單由教務處彙整公告,預計115年1月6日(二)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四、轉系核准注意事項:
(一)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經核准不得再轉回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
(二) 學生須修滿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方得畢業。降級轉系者,其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學年度之課程結構規劃表為依據。
註冊組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