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時間

學分取得完畢皆可辦理

作業方式

「校務系統」 > 申請 > 學程資格申請

注意事項

學生修畢學程課程應修科目與學分者,應於畢業前填寫「學程證明書核發申請表」,併同歷年成績單正本,經學程設置單位審核並確認後,再送教務處,憑以製發證明書。